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支持加快数字化转型。发挥数字化转型成效,支持中小企业创建省级智能工厂(车间)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在积极参与两化融合对标及评估诊断的基础上,开展本质贯标,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22〕36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和省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抢抓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众多战略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树牢“三标意识”,落实“十大战略”,坚持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健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大力实施梯度培育、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金融助力、品质提升、市场开拓、平台支撑、绿色发展、要素保障、服务优化“十大专项”,着力打造一批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全省乃至全国“专精特新”发展的领跑者,为建设郑州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总体数量大幅增加。力争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80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2600家,其中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30家,“单项”企业(产品)达到15家。
(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培育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企业1000家,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达到3.5%以上,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主营业务更加聚焦。专业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2%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收72%以上,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企业200家。
(四)生产管理高效。培育认定200家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前5位的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企业。
(五)品牌特色更加凸显。培育认定100家本地特色企业,100家以上质量标杆企业,1000家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推动企业特色化发展。
(一)梯度培育专项
1.建立企业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市和区县(市)分级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对照、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分层次分行业梳理辖区企业,对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企业均纳入培育库。加强对入库企业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培育企业梯次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2.引导“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企业聚焦需求端,深耕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主业,突破关键技术,提升产品、服务在产业链环节中优势,强化配套协作能力。对新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单项”企业、“单项”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3.加大企业招引力度。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招引补短板弱项、产业带动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对整体迁入本市且正常经营一年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参照新认定补贴标准执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创新驱动专项
4.加快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战略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实验室体系建设,对于新创建的省实验室,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5.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新能源汽车、绿色低碳等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引导“专精特新”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申报省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6.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力度,对全职引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利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等开展研发活动;推行和优化揭榜挂帅、赛马制、PI制,对揭榜挂帅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数字赋能专项
7.加快数字化转型。实施“一行业一平台一系统解决方案”,全面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发展水平。深入推广平台化设计、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融合发展新模式,通过“智改数转”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数字化转型成效,支持中小企业创建省级智能工厂(车间)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在积极参与两化融合对标及评估诊断的基础上,开展本质贯标,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支持企业上云接链。实施“专精特新上云接链”计划,分行业推动企业上云,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上云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9.开展智能化诊断服务。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招标,组织中标单位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免费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系统性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金融助力专项
10.开展专业化信贷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专精特新贷”,满足企业日常资金周转、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购置固定资产等经营活动以及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稳健、主营业务突出等优势,大力发展基于企业结算、纳税、用工、用地、进出口贸易等信息的信用融资,不断提升信用贷款占比;基于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或技术升级改造需求等,研发提供“厂房贷”“技改贷”等中长期项目融资或融资租赁服务;针对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开发“接力贷”“年审贷”等续贷产品或还款期限灵活的“循环贷”产品。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1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优惠费率、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执行优惠利率,确保资金投放质效,切实为“专精特新”企业减轻负担。同时,由市工信局确定企业名单,市金融局负责组织与金融机构对接,予以重点支持。充分利用省市科技风险补偿资金,积极联动科技主管部门、专业评估机构等,参与发放“郑科贷”等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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